武陵源区关于鼓励和保护投资的若干规定
admin | 税收优惠政策 |2011-09-21
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区内外投资者在我区投资兴业,实现投资者获利、我区经济发展的共赢目标,根据国家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,结合我区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。第二条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在我区境内投资,投资项目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(含2000万元人民币),或文、教、卫项目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(含1000万元人民币),或引进世界知名酒店管理公司、旅行社的,均适用本规定。第二章优惠政策...